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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在13个地市设自贸区联动发展区

时间:2025-07-06 04:40:02 来源:网络整理 编辑:时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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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8日,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广东省商务厅厅长、自贸办主任张劲松介绍,近期,广东批准在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汕头、佛山、韶关、惠州、汕尾、东莞、中山、阳江、湛江、茂名13个地市设立广东

6月28日,广东个地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市设新闻发布会上,广东省商务厅厅长、自贸展区自贸办主任张劲松介绍,区联近期,广东个地广东批准在广州、市设深圳、自贸展区珠海、区联汕头、广东个地佛山、市设韶关、自贸展区惠州、区联汕尾、广东个地东莞、市设中山、自贸展区阳江、湛江、茂名13个地市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。

广东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成立以来,在以制度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。目前已累计形成584项制度创新成果,在全国复制推广了41项、全省复制推广146项改革创新经验,广东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位列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,年税收收入超过1000亿元,外贸进出口近2万亿元,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50亿元。

在此基础上,广东推动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,通过与自贸试验区“联动试验、协同创新、资源共享”,把自贸试验区先行探索、自主实践的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到更大的空间“落地生根,开花结果”,为地方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,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拓展新空间,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径。

具体来说,广东将从5个方面推动联动发展区建设:一、以清单形式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;二、开展联动创新探索系统性集成性改革创新;三、强化区域合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;四、开展全产业链创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;五、积极争取在联动发展区实施广东自贸试验区有关特殊试点政策。

其中,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,是联动发展区建设的首要任务。广东梳理出在联动发展区率先复制推广的62项改革创新事项,并形成各市差异化的复制推广清单,其中包括投资便利化领域25项,贸易便利化领域14项,金融领域17项,法治服务领域6项。

(总台记者 罗平章)